更新日期:2024/04/26
交易 商品代碼 名稱 計價幣 發行機構 票面利率 參考申購(買進)價(%)(不含息) 參考贖回(賣出)價(%)(不含息) 參考到期殖利率YTM 是否需要PI? 剩餘年期 註冊國家 是否可買回
ISIN Code 債券類型 到期日 配息類型 報價日 參考贖回收益率YTC 商品風險等級 下次配息日 發行公司產業別 下次買回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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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為每季更新,僅列示精選債券標的,更多上架標的請洽詢理專營業員或登入 財富管理系統 / 理財快e富APP 查詢。
●注意事項:
  • 壹、交易說明:
  • 一、
  • 凡於台灣時間每個營業日交易時間截止(下午4時)前接獲之申請通常會於當天執行,逾時和假日不接受委託,請於次一營業日重新委託。
  • 二、
  • 申購商品時委託人須將足額之申購款項(含手續費)存入委託人指定之帳戶中,且帳戶僅接受自委託人本人銀行帳戶之匯款。
  • 三、
  • 委託人指示受託人申購或贖回海外債券時,受託人所提供之參考報價及委託人指示申購或贖回價格均係以海外債券單位面額之百分比方式呈現,且計算至小數點後第2位(例如:若海外債券A之參考報價為101.25(%),且海外債券A之單位面額為100美元,及係指海外債券A每單位之參考報價金額為101.25美元【100*101.25%=101.25】)
  • 四、
  • 各項收費標準:
    (一)通路服務費:受託人於辦理外國債券之申購及贖回時,自交易商取得之報酬、費用或折讓等各項利益,得作為受託人收取之通路服務費。若委託人為非專業投資人時,年化後之費率不超過受託投資外國債券總金額之0.5%。費用由交易商完成外國債券之申購或贖回時一次給付。
    (二)其他費用之負擔:應負擔各外國債券稅捐或費用時,委託人同意該等相關稅捐或費用,將逕自配息、提前贖回金額或到期贖回金額中扣除。
    (三)受託人辦理海外債券之買賣,如係透過凱基證券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之單位(下稱該單位)向外國交易商下單,該單位所收取之交易手續費內含於交易金額中,每筆交易手續費率不超過該債券面額之5%。
  • 五、
  • 委託人可依照下表中不同幣別之委託面額規定(若交易商有額外規定,則遵照交易商規定辦理),可選擇逐筆或彙總下單,逐筆下單定義為受託人在接受指示後立即為委託人向交易市場詢價及下單交易,彙總下單定義為受託人在接受指示後於截單時間(每個營業日台灣時間下午4時)過後,統一將所有委託人之交易指示向交易市場詢價及下單交易,受託人就委託人指示事項,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對於成交與否與成交價格均不負擔保之責。
    幣別台幣美元歐元英鎊澳幣人民幣南非幣加幣紐幣
    彙總下單門檻1,00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010,00010,000
    逐筆下單門檻1,00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010,00010,000
    幣別 美元 歐元 英鎊 澳幣 南非幣 人民幣 紐幣 加幣
    彙總下單門檻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0 100,000 10,000 10,000
    逐筆下單門檻 100,000 100,000 100,000 1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 100,000
  • 六、
  • 為因應交易實務作業,受託人於委託人申購時會預先圈存成交金額及受託人預估之前手息金額,如申購交易成交時,預估前手息金額少於實際成交之前手息金額者,委託人瞭解並同意應先補足不足之款項予受託人,受託人始能完成交割作業。
  • 七、
  • 分配、交割結算與信託返還:
    1. 申購委託全部成交後,按申購委託面額分配至委託人信託帳戶,委託人之實際成交金額為分配所得面額乘以實際成交價格,實際扣款總額為成交金額再加上應付前手息,若有部分成交之情形,受託人將依照設定之分配邏輯作成交分配。
    2. 買進不足額之處理方式:分配後剩餘之投資本金與手續費留存於委託人之信託帳戶內,不返還至委託人原扣款銀行帳戶。
  • 八、
  • 委託人若已加入分戶帳,各種款項之扣款以自分戶帳為優先,交易若有變更時(例如:刪單),不論扣款帳戶為何,因交易變更所產生之差額款項皆自動出金至分戶帳,委託人若有使用之需要,可另行申請出金。
  • 九、
  • 未加入分戶帳之委託人,若申購款項採授權自事先約定之委託人本人新台幣銀行帳戶扣款者,如新作單刪單,該筆新作交易將取消,但已扣款的資金將視同入金,留存於信託帳戶內,不另退還予委託人,委託人若有使用之需要,可另行申請出金。
  • 十、
  • 委託人須為不具美國納稅義務人身份(包括但不限為美國公民、通過居留測試之美國稅務居民或擁有美國居民身份證)。
  • 貳、商品資訊說明:
  • 一、
  • 本表揭示的參考買進價及參考賣出價,僅供作為投資人買進及賣出債券之參考,並非代表實際之成交價格,本公司亦不保證投資人之交易指示皆能成交。
  • 二、
  • 參考買進價及參考賣出價採百分比%報價且為不含息價(clean price);亦即,該報價不含可能的應計配息(前手息)。
  • 三、
  • 受債券次級市場交易狀況影響,「實際成交價格」與「參考買進價」及「參考賣出價」可能有顯著的價差(spread),而造成投資人發生損失。
  • 四、
  • 債券在次級市場可能完全喪失流動性,若無法於次級市場賣出,則投資人必須持有債券至到期,請投資人審慎評估資金流動性需求。
  • 五、
  • 以下報酬率僅供參考,並非代表投資人實際投資之報酬率,委託人須自負盈虧,本公司不保本不保息。各債券之配息仍以產品說明書所載內容及實際入帳金額為準。
    1.到期殖利率(Yield to Maturity,簡稱YTM):指投資人買進債券後一直持有至到期日,預期所獲得的平均年報酬率,又稱到期收益率。
    2.贖回收益率(Yield to Call,簡稱YTC):代表持有可贖回債券至贖回日,預期可獲得之報酬率。
  • 六、
  • 投資外國債券係於國外證券市場交易,應遵照交易當地國之法令及交易市場之規定辦理,可能與我國法規不同,保護程度也不盡相同,客戶有義務遵守當地法令及交易市場規定、規章及慣例。
  • 七、
  • 客戶投資債券之稅務處理,包括但不限於依照中華民國稅法、投資標的當地國稅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參、風險預告
  • 一、
  • 委託人已瞭解信託資金運用於存款以外之標的者,皆不屬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
  • 二、
  • 委託人就投資標的之提前贖回或出售可能衍生不利益之情形,包括但不限於因市場波動或其他因素而發生本金折價之風險,且可能存在流動性風險而無法賣出投資標的,委託人應審慎全面考量本身風險承擔能力後,決定是否提前贖回或出售交易,以減少該不利益情形。
  • 三、
  • 委託人瞭解商品投資皆具有風險(包括但不限於市場、價格、匯率、流動性風險及其他風險),此一風險可能使本金發生虧損,其中可能之最大損失為全部信託本金,受託人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該商品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商品本身及商品經理公司以往之獲利表現及經理績效亦不保證該商品之未來投資收益。委託人申購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風險預告書及相關投資文件。
  • ●免責聲明:
  • 一、
  • 本表所列證券不為凱基證券所推薦客戶之投資標的。
  • 二、
  • 本資料之準備已善盡查證職責,惟任何人不得以本表內容主張凱基證券為錯誤投資誘導。任何人亦不得以本表之錯誤主張凱基證券應為本表錯誤負起賠償責任。
  • 三、
  • 本表所列舉相關稅務訊息僅提供參考,任何人不得以本表資料主張凱基證券為錯誤之投資誘導,亦不得主張凱基證券須負起相關稅務責任。
  • ●若有任何問題或有投資需求,請洽詢您所屬的服務理專辦理。